目前有哪些加熱菸在台灣合法販售?
台灣自 2023 年 3 月《菸害防制法》修法施行後,全面禁用電子煙,並將加熱菸列為「指定菸品」,須通過衛福部國民健康署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才能上市。2025 年 7 月 29 日國健署公布審查結果,兩家業者、合計 14 個加熱菸品項與 4 款組合元件「有條件通過」。
兩家業者的核定範圍並不相同,這一點經常被混為一談:
- 菲利普莫里斯(IQOS):8 種菸草柱品項搭配 3 款組合元件,2025 年 10 月 11 日生效。
- 傑太日煙(Ploom 系列):6 種菸草柱品項搭配 1 款組合元件,同年 10 月陸續生效。
國健署公告核定清單時,品牌名稱僅露出公司中文名稱的第一個字,其餘以品項識別碼代之。
上架首日即遭下架,補標後恢復販售
首批產品於 2025 年 10 月 17 日在超商開賣,衛福部與地方衛生局當天稽查便發現外包裝未標示尼古丁含量,該批 8 個品項全數回收下架。國健署隨後發布行政函釋,說明紙菸以外的菸品,尼古丁標示得以牢固黏貼的方式為之,組合元件(載具)則可在販賣菸品的場所展示。業者補上標示後,產品自 10 月 23 日起在四大超商與菸酒專賣店恢復販售。
依規定,加熱菸的尼古丁含量以每支菸草柱 1 毫克為上限。違規的製造或輸入業者依《菸害防制法》第 29 條可處 100 萬至 500 萬元罰鍰並限期回收,販賣業者則處 1 萬至 5 萬元罰鍰。
購買與攜帶:三個最常見的誤解
- 只能在實體通路購買:合法販售場所限於超商、超市或菸酒專賣店等實體通路,透過網路平台販售或購買均屬違法。
- 國外買的不算數:通過審查的品項,廠商均表示在國外並未販售相同版本。自國外攜帶未經核准的加熱菸或其組合元件入境,依《菸害防制法》第 26 條最高可處 500 萬元罰鍰,並沒入銷毀。
- 2026 年 2 月的免稅新制有前提:自 2026 年 2 月 1 日起,年滿 20 歲旅客每人可攜帶 200 支加熱菸免稅入境,但僅限在國內免稅商店購買的核定品項,並不是開放從其他國家帶回。
電子煙仍然全面禁止
加熱菸有條件開放,不代表電子煙一併解禁。台灣目前仍禁止電子煙(類菸品)的製造、輸入、販賣、供應、展示、廣告與使用,不論是否含尼古丁、數量多寡皆然。
本文為法規資訊整理,不涉及任何產品推薦或販售。所有菸品均有健康風險,最佳選擇仍是完全戒除;需要協助可撥打衛福部國健署免費戒菸專線 0800-636-363。